长春版权登记_吉林著作权登记

长春音乐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联系我们

吉林晓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长春音乐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长春音乐著作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吉林晓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3 08:23:29

计算机软件也是一类可以申请长春版权登记的作品/产品,但它同一般的作品著作权登记(如文字、美术、摄影等作品)在提交资料上有些许不同。下文中将会详细为大家说明: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申请的相关事项。

▃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办法: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应该是,独立开发的,或者是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鉴别材料主要为两类: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相关的证明文件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②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③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④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时限:同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时限是一样的,在领取《受理通知书》后,通常30个工作日内可以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对于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申请,由于资料要求和复杂程度高于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小编建议无相关申请经验的新手,最好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办理。

如,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办理人员,有丰富的登记申请经验,知道怎样才能最快最方便地申请著作权登记,帮助你在最快时间内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著作权签订转让合同应该注意什么?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出售、互惠、赠与或遗赠的方式完成。转让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另一个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获得转让的权利,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通常被称为“抛售”或“抛售”著作权。如果允许著作权转让,则只能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不能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转让必须由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合法形式签署,才能生效。

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转让必须经过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方。著作权确定转让的有效性;与商标权和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在相关法律要求登记之前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著作权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与2人以上签订独家许可或转让合同的,可向2人以上管理部门备案。由此判断,即使没有提交著作权转让,也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5条,“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的类型和地理范围;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的交付日期和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登记所需文件:

1.合同登记按要求填写的表格;

2.合同副本;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是转岗流程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核→登记完成三.为转移提供的信息:

1.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

2.转让或独占许可合同并盖章;

3.双方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

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副本。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应该注意什么?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这种转移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惠、馈赠或遗赠来完成。转让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另一个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获得转让的权利,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通常被称为“抛售”或“抛售”著作权。如果允许著作权转让,则只能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不能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转让必须由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合法形式签署,才能生效。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转让必须经过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方。

众所周知,无论是物还是人,债务都需要有担保。那公司中的债务也能用公司资产作为担保抵押物了?有的朋友就打起了知识产权的主义,有的朋友就说版权也是知产的一种,那也可以作为债务的担保哦?那到底版权抵押物是可以用作的吗?一起来了解下!

一、版权能为债务作担保吗?由于著作财产权的可转让性,版权可以被用作债务的担保。版权作为债务的担保,具体表现为:以著作权设质,也就是为了履行担保债权,版权人将其一项或多项或全部的财产所有权作为质物。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有权对质物进行折价、拍卖、变卖全部价款,优先支付债券,其中债权人成为质权人,成为质权人,而著作权人成为出质人,约定特定期限和范围的作品财产权。我国担保法上的著作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不仅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而且应当向主管部门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版权保证合同的质押性。版权质押合同须以书面形式向登记机关登记,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版权质押合同发生变更注销时,同样须进行登记。版权质押合同自版权质押合同签发之日起生效。

软件长春版权登记申请条件

首先应填写《计算机登记申请表》。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2、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3、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4、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1、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2、应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和源程序量(行数)。

(九)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十一)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1、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2、例外交存: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材料。3、封存: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要求此项申请包括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软件著作权专有合同两种申请。应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合同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