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版权登记_吉林著作权登记

松原影视版权代理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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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影视版权代理哪家好?

作者:吉林晓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4 08:25:42

知识产权的交易也是产生了巨大的财富,面对如今社会当中的很多版权转让也是有着较为可观的费用,版权转让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相关的规定,还有所需要办理的手续,多个方面都是不能马虎对待,下面就让的小编带您了解,影视版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一、影视版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式,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名称、地址,受让人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即告完成。

二、版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1)作者确保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2)作者确保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3)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编辑部: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4)第3条的转让权利,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影视版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通过以上相关介绍之后,相信您也能够了解的更为详细,面对如今的多种版权转让,再进行转让之后就能够得到较大的财富,但是在这财富的背后也是人们的付出,所以多种版权的申请以及相关的手续办理,都需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才能够避免问题出现。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的条件是什么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的条件:

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的条件一、作品的主体。如果您想为小说进行登记,就需要提供小说的文件,其他作品类型同理;

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的条件二、版权所有人(著作权人)的身份信息。版权登记需要您准备好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号码信息;

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的条件三、作品的原创声明。您需要拟定一份声明文件声明著作权人对该作品的所有权;

申请版权登记保护的条件三、作品的原创说明书。原创说明书起到解释、介绍您将要进行登记的作品的作用,内容需要从原创性、独特性以及创作过程、目的这几个角度切入。

如果是企业进行登记,则需要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若是为他人(或公司)代理申请,则还多需要一份代理声明。

哪些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知识链接:何为合理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情形下,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不支付报酬而使用的行为不需要担责,称之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在非商业及非营利性的教学使用中,对部分作品(包括已发表的且作者没有声明禁止使用的作品)在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其本身市场及潜在市场、作品价值的情况下进行的使用。

合理使用需要和法定许可使用区分开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但应当支付报酬的使用行为。包括: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2、报刊、期刊社转载、摘编已发表的作品,出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看到,同样作为学习使用,个人学习不需要同意也不需要支付报酬,但编入教科书则需要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也需区别对待。

公仔,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卡通玩偶”。陶瓷公仔是指根据动画影视、漫画书刊和网游的角色形象,或者原创卡通动物、卡通人物形象,按照一定的比例,通过选择泥料、上釉色及烧成的方法做成的陶瓷类物品。那么,陶瓷公仔可以进行长春版权登记吗?美术作品是指通过视觉给人以美感的作品,通常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工艺美术等。其中,雕塑是指通过各种可塑的或可雕可刻的材料,用雕、刻、塑三种方法,制作出各种具有实在体积的形象。陶瓷公仔就是雕塑中的一种具有实质体积的形象,因此,其属于美术作品的范畴。具有独创性、初创性或原创性的陶瓷公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陶瓷公仔的创作者可以直接到版权登记机构进行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陶瓷公仔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进行陶瓷公仔著作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

一、真实、完整地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

三、权利归属证明;

四、作品的样本(提交陶瓷公仔照片的六面视图和立体视图,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样本均可);

五、作品创作说明书(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上创作者签字);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的授权书;

七、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申请人办理美术作品(即陶瓷公仔)著作权登记申请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登记费。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布的收费标准,美术作品300元/件,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