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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计算机软件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吉林晓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4 08:39:23
计算机软件长春版权登记,已逐渐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开发企业的共识,其重要性不需多说。现实中,我们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对计算机软件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尚处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初级阶段,侵害计算机软件的事件时有出现,或由于不清楚法律规定,或因怕麻烦,也可能看见别人维权成本过高,许多权利人选择了隐忍。但是,近期国家政策及法律已在悄然间发生了根本变化:
一、最高院集中管辖计算机软件二审案件根据2018年出台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当事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计算机软件相关纠纷二审案件由最高院集中管辖,对于统一适用法律,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里程碑作用,为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提供了制度基础。
二、惩罚性赔偿法律规定落地《民法典》第1185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发布时间:2020年著作权法第54条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2020年,民法典中明确提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新的著作权法在修改中将这一制度进一步落地,在酌定赔偿额度由50万,提高到500万(具体变化,参见文章《软件著作权在新著作权法下的新变化》。总书记更是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发表了专门讲话。不难看出,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正在得到国家越来越高的重视,对权利人的环境越来越有利。如果顺应国家发展潮流,如何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人而言,就显得尤为必要。
三、配套法律规定进一步落地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改变了原有的计算方式,将权利许可费用可以作为计算依据,为了保证惩罚性赔偿进一步落地,最高院专门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提供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销售合同、进出货单据、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网站或者宣传册等有关记载,设备系统存储的交易数据,第三方平台统计的商品流通数据,评估报告,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以及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部门的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侵害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考量下列因素对许可使用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一)许可使用费是否实际支付及支付方式,许可使用合同是否实际履行或者备案;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内容、方式、范围、期限;
(三)被许可人与许可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四)行业许可的通常标准。综上,可以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这个东风,就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权利的觉醒。计算机软件登记,仅是起点,而不是终点,计算机软件最终得到强力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利益才能得以实现,创新型国家才有希望。202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的发布,根据该决定,新法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著作权法将对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小编将与您解读新的著作权法,以备企业提前准备提前应对。
作品长春版权登记申请的流程一般是: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关于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范本的内容,以下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规范①作品类别及作品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即可,原创作品可以不写说明;②权利状况:对于个人原创作品而言,权利取得方式一般是“原始”。③权利拥有状态,如果作品没有授权过给他人使用的话,勾选“全部”;如果作品已经部分授权出去了,就根据实际情况勾选。④留存作品样本:指的是你要邮寄给保护中心的作品。请特别注意留存作品样本一定要填写2份(或以上),一份用于中心留存,另一份要求中心盖章(系列作品打印成册盖骑缝章)寄回给自己,以确保法律效应,这点非常重要!因此这里推荐大家采用打印件的形式。剩下的表格填写部分相对简单,确认后就会得到一张填好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材料清单”,然后就可进入资料准备和邮寄的环节。
二、如何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一)材料要求:即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三)办理时限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2、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3、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4、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5、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6、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非职务开发证明或非职务开发保证书。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的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9、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请及时查收邮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10、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12、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13、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事项时,应严格按照填写要求,着重描述该软件的各项主要功能,并简述其特点。14、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书和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中,“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栏应按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填写,填写顺序应该是全称、简称、版本号,切勿颠倒。
三、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合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职务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7、计算机软件申请版权登记的,可参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范本的全部内容。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为什么要为图书登记版权?图书版权保护期限
图书版权登记作用
1、明确权利归属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便享有著作权,但证明作者身份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对于一些创作完成时间较长的作品,由于资料的灭失,往往很难举出证据证明,办理长春版权登记可以使权利归属非常清晰,减少了权属纠纷。
2、维权活动中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权利人在维权时需举证证明其对该作品享有权利,而作品的创作资料非常多,如果通过提交原始创作资料来举证非常困难,尤其对于知名度不高、创作完成时间较长的作品,可能由于资料的灭失而无法举出有利证据。但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则证明手续非常方便。目前行政机关和法院在处理版权纠纷时,均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权利人身份的证据采用,在一些紧急的版权维权活动,如展会维权中,管理部门甚至要求当事人必须拿出版权证书来证明其权利人的身份。
3、版权交易中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在版权交易活动中,受让方/被授权方在交易前往往需要对转让方/授权方的身份和权利进行核实,同样,由登记机构出具的著作权登记证明是一种具有公信力的权利证明文件,能有效保证交易的稳定性,促进作品交易顺利进行。
图书版权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4、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可能很多人对版权登记的了解不够清晰,对于一个创作者而言,办理版权登记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个人来说,版权登记可以更好的保护著作人作品的权益;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申请版权登记即可办理双软认证、高新技术认定,可享受国际及地方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等。下面就给大家介绍版权登记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1、申请版权登记后,可以向社会上宣传自己的产品。
2、成功通过版权登记申请,可以有效的保护作者以及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是未登记的版权作品,通常在产生纠纷之时,权利人往往会出现举证困难等问题。所以各国纷纷鼓励作者对于作品,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之类的作品的版权进行登记,以对应日后出现纠纷之时更好的保护作者的权利,在司法诉讼中作为一个有效的权利证明。
3、当作者进行版权转让、版权的许可使用等活动之时。也是需要一个版权登记的权利证明文件,这样才更加方便的可以与另外一方签订转让或者是许可使用的合同。所以版权的登记也是很有必要的,经过登记的版权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等,同时还非常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4、其中长春版权登记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是产品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版权登记有利于个人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企业创新能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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